圖:以分組方式進行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角色背景討論 |
受邀參加新竹縣竹仁國小故事媽咪的讀書會,將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為讀本,以研究者的角度去探討「青少年」面對性和愛普遍性的想法;又為何十三歲的思琪面對國華老師錯誤且窒息的愛時,以及另一位女主角伊紋在面對先生一維的婚姻時,一再讓自己沉溺在痛苦的螺旋之中,而久久無法自拔。讀書會現場以分組方式進行討論,釐清主角人物的背景與人格,探討角色之間的關係演變和心境變化,再取社會新聞中的相關案件進行對照時,我們發現所有的加害者在犯罪的前後,以及受害者遭受迫害下的選擇都有一貫的方式。
原來,那些被質疑怎麼不反抗的「不得不」,都是一個人在面對創傷的保護機制,在認清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」和「暴力循環模式」的樣貌後,揭開面對性侵與暴力唯一救贖的方法─那就是『反抗、打破沉默、向外求助』。
除此之外,追蹤社會新聞的結果,我們要問「那些加害者都去哪了?」(在此不列舉社會案例)。這種在權力、情感、威脅關係下所進行的性行為,稱之為「誘姦」,最後竟能以「合意性交」的理由使加害者脫逃法律制裁,這又是為什麼呢?身為父母,我們要做的就是好好教育我們的孩子,並且教育孩子認識「ASK First」的意義。只有丟掉「明確拒絕才算拒絕」的老思想,開始接受「只有明確同意才算同意」的新標準,才能讓法律全然地伸張正義。
面對性初體驗下修,家長不得不正視性教育議題。(此照片經過模糊處理) |
兩場讀書會裡,我們探究《房》書表徵上的議題後,再回頭談論思琪母親沒有做到的事─性教育。一個完整的性教育即「全人性教育」,包括身體形象、性生殖(從受精到分娩)的資訊、性價值觀、溝通與情感關係、生育計畫等等;任何友善「男女關係」和「人生規劃」的基本理念,透過性來教授的一門學問就是「性教育」。
根據研究,三到五歲是性教育的啟蒙階段,孩子會在這個階段開始對性產生好奇,例如:「男女身體結構上的問題?」「我是怎麼生出來的?」「為什麼不能和爸媽結婚的話」到了青少年階段,男女生因第二性徵的變化,對「性」的好奇從自己延伸到異性,像是:男生提出「什麼是愛?」女生提出「愛情和感情有什麼不一樣?」、男生提出「何謂ABCDEF?」女生提出「男生為何為好色?」、男生提出「沒有愛的性交為什麼不好」女生提出「為什麼男生沒有愛也能性交」,然而,這些問題說明男女生性衝動的差別之處,也看出男女生對性的反應呈現內在情感差別。
我認為父母應當避免去教導他們『男性是主動的,女性是被動的』,這種雷同色情周刊雜誌宣揚『男性是攻擊性的,女性是協調性的』組合觀念,它正是植入社會男女不平等、物化女性意識的來源之一;換言之,我們必須徹底洗刷「性別差異」的觀念,父母可以把握每個成長階段進行機會教育,給予孩子正確的性知識、自我保護的觀念,伴隨生理、心理變化,情感探索、對異性的疑惑與態度,父母選擇『正視回答、以尊重為首要、性愛分開談論』的方式,能帶給孩子正確的觀念面對性與愛,也能破除這個階段「只要有愛做什麼都可以」的黑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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