沉思者 這天,教授發下兩張紙,標題寫『羅丹藝術論 ( 羅丹的遺 囑 ) 』,當然,這個遺 囑 不是財產分配這件事,而是把他這一生對藝術的領悟流傳下來,我把他掃瞄下來放在文末。 教授期盼我們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重新省思「藝術」,文中強調著藝術家要有追求真理、學問、情感、練習、耐心、愛與感動、不怕孤寂、看待批評的勇氣等,當下,腦海中浮現最近的創作圖畫,我不斷咀嚼文字,想起以前在畫石膏像時,一再強調注意比例、光影、姿態、厚度感等,我們不能用線條畫出輪廓,而是用“面”來解釋物體的體積,縱使是正面像,也要讓胸膛斜傾,從前所學的,我在這兩張紙中都浮現老師的叮嚀! 特地寫下這篇是對於「追求真理」特別有感,我從教養中、教學中,縱使是作文課,我也普遍看見這樣的現象,我們的孩子觀察不足,這不止是孩子,大人也是,我們多久沒有靜靜地聽聽風的聲音、看看圍牆下的小草、觀察自然生態,甚至品酌一杯溫醇的咖啡,如果忙碌驅使我們逐漸忽視這些,那麼又如何領會「深度」 - 這裡的 深度,泛指對物體 / 生活 / 生命的深度。 但願“自然”成為你們唯一的信仰。“自然”是永遠不會醜陋的,要一心一意地忠於自然。在藝術家看來,一切都是美的,因為在任何人與任何事物上,他銳利的眼光能夠發現“性格”,換句話說,能夠發現在外形下透露出的內在真理;而這個真理就是美的本身。 - 出自羅丹藝術論 羅丹勉勵藝術家把追求自然視為唯一的真理;不要模仿前輩,把傳統所包含永遠附有生命力的東西區別出來,並藉此躲開陳舊的因襲,切勿盲從;我認為,終究是回歸「觀察→思考」的重要性,在創作中、在教養中都是如此,我們要教的不是看見表面而已,而是要在起伏上思考。如同雕塑品,所有的面積,好像是正在從後方推動到最外露的那一面,什麼叫做「贏在表面下的內涵」?你又如何解釋? 生命鬥士-力克。胡哲 附件:羅丹藝術論(羅丹的遺囑) 連結點